|
※ 當用戶有不當使用超宇寬頻所提供之電子郵件資源並符合下列條件者,用戶使用電子郵件權限將會受限:
1.超宇網際網路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超宇)會不定期接收主管單位所記錄之濫發廣告信用戶IP資料及發生日期,經查明行為屬實者。
2.當發生用戶利用超宇之電子郵件主機濫發廣告信件而遭受其他ISP反應或致使超宇寬頻電子郵件主機異常時,超宇亦會查出異常發信之用戶帳戶、IP及發送時點並予以停權。
3.用戶非自主性之網路行為(如用戶端設備遭植入特定程式或中毒者),而造成其他ISP反應其惡意行為或致使超宇電子郵件主機異常時。
※ 停權流程
1.查核該用戶為第幾次違規(處份規範如下),經超宇寬頻審核及調查記錄後,
得照以下停權規範實施停權
停權規範:
- 第一次違規:停權七天
- 第二次違規:停權一個月
- 第三次違規:永久停權或終止其使用郵件服務之權利
2.停權
用戶為第一及第二次違規,經查證其行屬實後,立即將用戶之會員號碼、服務類別及違規時點等行為資料公告於超宇網站並會同相關單位以電話通知用戶停權資訊
3.停權用戶於公告流程發出後,該用戶停權範圍為無法於申裝線路上使用發信功能;若用戶於公告發出日起算 第六個工作日起仍未向超宇申請權限復用,超宇將刪除用戶電子郵件使用權限,同時不保留該用戶信箱之信件。
※ 復權
- 用戶申得以電話向超宇客服中心(23893566)聯絡申請復權,於復權日當天中午12:00前生效(若超過中午十二點申請則生效時間延展至次日中午十二點),如遇例假日,將延至次一工作日起生效。
- 用戶復權後,先前之違規行為之系統記錄將留存於超宇以供日後查驗。
※ 廣告信申訴
- 用戶申得以電話(23893566)或E-Mail(spam@catvisp.net.tw)聯絡廣告信受害,電話請告知廣告信E-Mail位址並用E-MAIL將信件轉寄到service@catvisp.net.tw ,如使用E-MAIL申訴廣告信,請將廣告信轉寄並說明原因,本公司將審核並處理廣告信,如屬實本公司將瀾寄廣告信帳號予以停權處理
|